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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特色化发展与大学制度创新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2-11   浏览次数:

 提要: 高校的特色化发展是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也是高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所在。但近年来,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张, 追求“综合性”而忽视个性和特色的现象已普遍存在, 并已经显现出一系列负面效应。作者着眼于高校特色化发展, 尝试从大学内部制度层面出发, 探索促进高校特色化发展的制度创新机制。

关键词: 高校; 特色化发展; 大学制度; 创新

 

 众所周知, 我国高校发展在经过一段时期的补偿性增长后, 科研、教学、师资力量、学生人数等综合实力大大增强, 规模效益逐渐显现。但伴随对“综合性”的追求, 许多学校个性丧失、方向迷失、优势消失, 出现了所谓的“千校一面”现象, 这对高校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目前, 许多高校和学术界已意识到这一问题的潜在危机, 并试图为谋求特色化发展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笔者尝试从大学内部制度层面出发, 探索大学制度创新途径, 以促进高校的特色化发展。

 一、高校特色化发展的基本内涵

 高校的特色化发展, 是指高校为了适应和超越自身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实现自

身的可持续发展, 而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 科学定位, 理性办学, 以独特的办学取向, 对自身办学项目不断进行积累、丰富、调适和优化, 自觉追求学校工作的某一方面特别优于其他方面, 也特别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品质的过程与结果。高校的特色化发展包括高校在办学治学理念、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符合大学发展普遍规律的独特办学理念的形成。任何一所高校在教育体系中的历史传统、价值取向、学科结构、办学定位都是不尽相同的, 因此, 任何一所大学都理所当然拥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理念。与此同时, 大学作为一类独特的社会组织, 具有其自身的本质规定性, 具有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 如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和科学研究规律等。就一所大学而言, 它既要遵循大学发展普遍规律这一共性, 又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而具备个性。

   2.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有序发展。学术是一所高校内在逻辑的客观要求, 是高校本质特性的外显。学术权力的运行就是要确保学术活动的自主性、学术事务免受外界的干预、学术个体行为的自由选择, 它的作用就在于确保高校教学、科研的属性。行政权力的根本特征是等级性和权责统一性, 其目的在于保证政策的贯彻度和组织的高效率。高校的特色化发展, 要求行政部门和学术管理部门都具备适度的权力, 双方形成有机的分工、合作与制约关系, 协调有序运行。

   3.彰显学校个性和优势的特色学科的形成。学科专业是高校的单元细胞, 充满特色的学科专业可以折射出学校的全貌。高校的特色化发展, 就是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主动适应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 建设并形成一批具有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的特色专业和品牌学科, 以彰显学校的个性和在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4.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人才特色是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归根结底是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问题, 即“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

的问题。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应当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这就要求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时, 要承认学生差异, 注重发挥学生的潜能, 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个性化人才培养出来了, 学校的特色也就彰显了。

 二、高校特色化发展呼唤大学制度创新从高校特色化发展的角度来审视大学制度, 目前, 一些高校在办学理念、组织制度、学科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确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 办学理念模糊导致高校的发展缺乏准确定位。准确定位, 是高校特色化发展的前提。回顾世界高等教育史, 几乎所有著名大学都是定位准确, 特色鲜明。目前, 我国一些高校办学特色不明显, 固然有宏观管理方面的原因, 但对于高校内部而言, 办学理念模糊不清是主要原因。一是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缺乏深入的把握。一些高校对自身的三大职能没有整体的认识, 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办学理念摇摆不定、急功近利, 没有明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二是对学校发展的历史方位缺乏清醒的认识。认清自身的历史方位, 是高校准确定位的关键。有些高校提出的办学理念完全抛弃自身长期历史积累的发展优势, 脱离学校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丧失行业发展的依托, 无视学校的实际盲目追逐“综合性”。三是对办学理念的贯彻落实缺乏配套的制度。即使有些高校提出了自身的办学理念, 但由于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 无法有效地贯彻落实, 办学理念常常只能停留在口号中,停留在学校的文件资料中。

   2.组织制度僵化导致高校的管理缺乏创新活力。由于历史的原因,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们采取行政手段管理高校, 在制度安排上行政权力指挥学术权力, 在制度运行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推进路线, 形成了“校—院—系—教研室”之间严格的等级序列。科层制的组织制度具有便于控制秩序、贯彻上级意图快的长处, 但同时存在明显的短处, 那就是学术权力的削弱而导致的高校“泛行政化”。而“泛行政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以行政权支配学术权, 以行政手段运作学术活动。这样的管理机制长期运行, 势必丧失学术的独立性, 直接影响广大教授在学术中的作用和积极性, 抑制学校学术活动的活力。

   3.学科制度呆板导致高校缺乏竞争优势。大学办学特色集中体现在学科的建设上, 在某些领域形成自己独有的优势, 并具有以此确立学校的地位和影响, 带动学校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事实上, 任何高校都不可能在所有学科或某一学科的所有领域占据学术的制高点。即使是世界著名大学的著名学科, 也是以其在学科中取得的独特成就而著称。目前, 在我国现行大学学科制度中存在着以下影响高校特色发展的弊端: 首先是学科发展机制不够灵活。一方面, 国内高校学科的划分基本上以适应教学的知识系统为依据, 且在管理上十分刚性, 学科( 主要是二级学科) 之间不能逾越或难以逾越, 严重阻塞了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 另一方面, 国内高校普遍没有建立学科退出机制, 导致一些学科陷入“减少资源投入———教育质量下降———学生缺乏竞争力———学科进一步弱化”的恶性循环。其次是学科评价机制脱离实际。国内高校对学科的评价主要表现为对学术的评价, 包括科研项目的申请、成果的评奖、经费的资助、以及研究队伍能力的大小、学历的高低、职称职务的晋升等方面。而对于该学科培养的学生质量如何, 该学科是否能引导学校办学方向、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等等, 现有的学科评价并不能充分体现。这种只注重学术评价的学科评价制度并不能代表该学科的实际水平、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4.教育制度趋同导致高校的人才培养缺乏个性。特色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显现出来的。有什么样的制度, 就会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只有特色化的教育制度, 才能培养出个性化的人才。但是, 反观国内高校, 有利于特色化人才培养的教育制度有着明显的缺陷。①人才培养目标缺乏特色。目前, 一些高校在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时, 大多忽视了两个重要问题: 一是人才培养目标不考虑社会发展趋势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 人才培养目标缺乏实际内涵, 宽泛空洞, 甚至自相矛盾; 二是人才培养目标不考虑本校的历史积淀、学科优势和校园文化, 简单抄袭盲目模仿其他学校。②教学模式缺乏创新。在现行教育制度下, 高校既缺乏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机制, 也缺乏保障教师教学创新的必要条件。③学籍管理制度过于呆板, 相当多的高校虽号称实行学分制, 但实际名不副实学生选专业、选课程的限制太多, 无法进行自主学习、规划未来。

 三、培育促进高校特色化发展的现代大学制度高校的特色化发展, 既需要外部有利的制度环境, 又需要内部制度的良好运作; 既需要改革以政府和大学关系为主体的宏观制度体系, 更需要创新大学内部各项具体工作的微观制度结构。作为高校本身来说, 如何深化大学内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建立健全彰显自身个性和优势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是高校不断增强活力和魅力的必然选择。

 ( ) 培育适应大学办学普遍规律和特色化发展的办学理念

 高校的特色化发展要以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独特办学理念为灵魂。办学理念的选择和确立是高校特色化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体现着学校的价值取向、发展目标、培养模式等。可以说, 有什么样的办学理念, 就会有什么样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效。

   1.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的办学定位是高校实现个性化发展的前提。它解决的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大学”的基本问题, 其实质是高校在整个社会和高等教育体系中找准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和相应位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 要区别不同的地区、科类和学校, 确立发展目标和重点, 制定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 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高校对自身进行科学定位的过程, 其实就是不断凝练办学理念, 明晰办学特色的过程。这就需要高校既要考虑学校办学质的规定, 明确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层次与地位; 又要着眼学校办学量的规定, 明确学校的办学规模以及学科结构。尤其是地方院校, 更要紧密结合所面向和服务的城市、区域或社区, 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和办学市场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2.坚持走特色化办学之路。高校的特色发展问题, 就是解决“怎样按照办学定位建设大学”的战略问题。“特色化”要求高校发展做到特色立校、特色兴校、特色强校, 强调“人无我有, 人有我强”, 着重在特色与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

 ( ) 培育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有序的内部管理体制从现代大学制度的层面上说, 充分发挥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在高校中的作用与职能, 建立协调有序的内部管理体制尤为必须和重要。

 一是强化校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双重角色。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 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同时又规定要“确保学者专家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处”。大学校长既是行政主要负责人, 又是学术主要管理者。一方面履行着效率与公平的行政管理职能; 另一方面又肩负着科学与民主的学术管理使命。这是高等教育本身对大学校长的基本要求, 也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奠基石。这种双重角色实际上意味着校长充当行政权力系统教授团体之间联系的桥梁, 发挥着平衡和协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键作用。因此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 我们应充分发挥校长这种平衡和协调的作用, 既强调行政权力注重校长负责, 又决不排斥学术权力; 既强调学术权力注重教授治学, 也不否定行政权力。这样既能切实提高行政权力的效率, 又能发挥好学术权力的作用。

 二是保障教授参与学术管理的权威地位。教授参与学术管理, 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学术权威的作用, 创设学术自由的良好氛围,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学校决策尤其是学术性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科学性与可行性。高校应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学术管理机构和学术组织机构, 赋予教授在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学科建设、学位标准以及内部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教师的聘用和晋升、行政人员的评价和选拔等问题的民主管理与决策权, 并从组织机构、人员聘任、经费保障、条件设施等方面加以落实。

 三是构建校、院( ) 两级相协调的管理模式。构建校、院( ) 两级相协调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 就是理顺校、院( ) 两级的职能、责任和权力, 将管理中心下移, 使学院真正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教学与管理实体, 从而增强学校办学的整体活力。校、院( ) 两级相协调的管理体制, 要求学校一级要围绕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思路, 对全校各院系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学院作为二级管理实体, 拥有人、财、物的管理权力, 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等各项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发挥学术权力在院( ) 管理中的决定性地位, 真正使学术带头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管理者, 以此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提升学院教学、科研的整体实力。

  3.培育彰显学校个性和优势的特色学科建设与发展机制。大学的优势和特色集中体现在学科上, 加强学科建设是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根本着力点。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显示, 任何学科都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不同背景下的学科发展在特殊环境因素的影响下会形成不同的优势和特色。所以在学科优势和特色生成及发展路径的选择上,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因校而异, 因地制宜。特色培育意味着重点突破, 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特色学科时必须结合自身办学实际, 采取不均衡的学科发展战略, 即立足于学校已有的基础和实力, 重点扶持和办好若干个有希望打造学校“品牌”的学科专业, 并努力突破原有的专业界限,有效地利用资源, 在交叉、综合、渗透、结合上寻找新的生长点, 使相关学科及分支互为支撑、协调发展, 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群。在此基础上, 逐步建设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相交叉、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相促进, 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4.培育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特色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个性化人才, 最为根本的是要增强学生学习和发展的自主性。这就要求高校建立和完善具有自主性、弹性化的教学与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 要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弹性课程学分制度。以自主选课制、主辅修制、免修制、学分绩点制、弹性学制等为有机组成部分的学分制, 保护和发展学生个性与特长, 培养学生的兴奋点和求知欲。既要允许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提前毕业、攻读双学位或本硕连读, 也要允许有学习困难的学生滞后毕业。另一方面, 要健全以教师为主导的师生双向互动机制。学校要采用参与式、互动型的教学方法与模式, 把传统的灌输式知识教育转变为研究式的素质教育, 由单一的课堂教学转化为师生之间多形式的互动交流, 积极开展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 以真正促进学生的多样化与个性化发展。

 ( 作者系湖南科技大学校长、教授, 湖南湘潭411201)

 参考文献

 [ 1] 顾玉林.创新型和个性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 J] 中国大学教育, 2005( 10) .

 [ 2] [ ] 亨利·罗梭福斯基.大学有效管理的七条原则[ J] .外国

 高等教育资料, 1996( 01) .